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研究周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大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难度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项目选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或企业提出,学生选择,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本科生均可申报立项。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本年度项目申请人以我校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加入。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团队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仅限负责主持一项大学生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最多仅限同时参与两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主持项)。
3.跨学院联合申报,以项目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项目归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4.同一研究内容已得到学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参与申报。
5.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6. 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以及中途放弃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指导教师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创业实践项目需由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教师只是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当要自主设计选题、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
四、项目立项
1、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立项60项校级项目、32项省级项目、20项国家级项目。
2、省级、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培育遴选。
五、资助项目额度
学校此次遴选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0.5万元的经费资助。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500元的经费资助。
六、项目管理
1.学校成立闽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2.学校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根据《闽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管理和指导。
4.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项目立项后,各项目组应保证项目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和要求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并停止其再申请项目的资格。
七、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各一式一份)(申报国家、省级、院级项目均填同一表格),填写完毕并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于4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2.4月15日―4月21日,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经初审推荐优秀项目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3.4月22日前,各学院将推选的项目报送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根据各学院的初审情况确定最终入选的预备项目;并确定最终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上报省教育厅,以及校级立项项目。
八、报送材料
各学院将推选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会同电子版材料于4月22日前交至教务处。
申报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联系电话:88938598
附件1:闽南理工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
序号
| 教学单位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1
| 光电与机电工程学院
| 3
| 5
| 9
|
2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5
| 9
|
3
| 信管管理学院
| 2
| 3
| 7
|
4
| 经管与管理学院
| 3
| 4
| 7
|
5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2
|
6
| 体育学院
| 1
| 1
| 2
|
7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5
| 9
|
8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3
| 5
| 8
|
9
| 财会与会计学院
| 2
| 3
| 7
|
合计
| 20
| 32
| 60
|
说明:各二级学院项目数,可以根据申报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学生多的学院可以适当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