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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实习证明函

作者:时间:2015-09-22点击数:

闽南理工学院:

因工作需要, (实习单位)现接收你校

学院, 级, 专业, 同学在我单位从事 岗位(部门)实习,我单位拟定选派 (含职称或职务)担任该同学的指导教师,并在实习结束后出具有关实习情况鉴定表,视工作表现,予以转为正式员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教务处 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88938598 电子信箱:mnustjwc@163.com  闽ICP备09019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