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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6-28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闽南理工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现就2018年度本科专业增设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需求导向:拟新增专业应符合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及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

2.优化结构:拟新增专业应符合《闽南理工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应用型高校建设发展要求,有利于省级和校级专业群的构建,有利于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

3.凸显特色:拟新增专业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就业形势较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详细的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较成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有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4.初步具备完成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科学申报新增专业

1.优先支持已纳入学校“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的专业。

2.各二级学院应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合理申报新增专业,加快调整老旧专业。原则上不上报省厅限制设置、全省专业布点多、在校生规模大、近三年就业率差的专业。

三、申报材料:

1.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拟申报本科基本专业的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拟申报本科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于7月9日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并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及全部材料的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教务处于7月15日对所申报新增本科专业进行材料审查,并完成校内专家论证,确定2018年度新增本科专业名单。

3.各二级学院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7月18日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在7月30日前完成新增专业校内公示、教育部专业平台数据录入等。

联 系 人:卓为玲 联系电话:0595-88938598

五、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深入企业行业调研,广泛论证,认真撰写有关申报材料。本次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教务处。

2.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介绍及关于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执行。

附件3、闽南理工学院“2017年—2019年专业增设和调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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