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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调查的通知

作者:教学运行科时间:2014-10-27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第9-14周进行下学期开课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年级专业的课程安排,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二、请各单位一定要摸清教学人员去留情况,确定各课程的任课教师人选,尽量避免由于教师变动而影响教学秩序;在聘任“双肩挑”教师时,须按照《闽南理工学院“双肩挑”教师管理办法(试行)》[2008]7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双肩挑”教师的聘任工作,并报人事处进行学历、职称和教师资格的审核。

三、认真填写《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表》,表中的数据一定要填全,其中需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课程必须注明所需周学时数,使用多媒体的教师需提前办理《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等相关手续,并请系(部)认真做好初步审核工作,并做好多媒体课件的审查工作。

四、各系(部)一定要依据各专业的教学运行安排情况精心设计单个行政班或合班开课的组合模式。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合班以2个班为宜,公共课的合班要结合各专业的教学运行安排部分教学班可以考虑跨系、跨专业,艺术类实践课程在未安排辅助教师的情况下,可以单个行政班教学。

五、各系(部)要根据教师所学专业及特长,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对于新开课及开新课的教师要组织试讲及任课资格审查。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或是三年教学经验的教师,要积极主动的承担专业课、主干课程等难度大的课程,将基础课等难度小的课程分配给没经验的年青教师。

六、对于需由其他教学单位承担教学的课程,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提供培养方案及教学运行表给课程承担单位,课程承担单位认真作好教师、教材安排。如需协调,请及时上报教务处。

七、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按《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闽南理工教[2009]31号中教师学年度额定工作量标准执行,其他要求详见《闽南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管理规定(试行)》[2014]3号文件。

八、各系(部)以课程承担归属为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闽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规定》(闽南理工教〔2010〕2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本次教材征订工作任务,以确保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九、请各系(部)于11月7日前将《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测算表》上报教务处; 于11月14日之前将《2015年春季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处;于12月5日之前将《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表》、《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运行表》上报教务处。

附表:

《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测算表》

《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表》

《闽南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运行表》

《2015年春季教材预订表》

教 务 处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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