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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jwc时间:2015-04-29点击数:

为了更好的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选课工作,请组织本系(部)教师申报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并将开课申报表汇总后于2015年5月22日前上报教务处,以便组织学生在本学期内进行网上选课。为保证有更多高质量、有特色的课程供学生选修,申报时请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开新课教师要求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拥有与任课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优先考虑讲师(或研究生学历助教)及以上称职。若有特殊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放宽。

2.所开设的课程应面向全院学生开设,不能只面向某个专业或少数几个专业学生,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有利于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能进一步培养和增强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自我评价能力等。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每个专业教研室应开设4门以上(含已开设的)。

4.请按附件中的“《xxx课程》选修课申报表”填报,表样中的各项内容须填写清楚,并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

5.为了确保“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及课程建设需要,已开设课程原则上不得变更。对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因任课教师客观原因下学期无法开设的,须教师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选修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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