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班学生课程重新学习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闽南理工教〔2017〕20号)、《闽南理工学院学分制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试行)》(闽南理工教[2017]2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确保2025届毕业班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的相关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报名对象、报名时间及课程
报名对象:2025届毕业班学生(包含延毕学生)。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3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1.各二级学院分管秘书提供2025届毕业班学生的重新学习报名名单给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指定一名班委汇总本班级重新学习的报名名单。
2.学生报名结束后,辅导员与班委核对名单,确认无误后,让班委把报名名单交到学院分管秘书,分管秘书核对后把最终报名名单汇总整理后交到教务处。
三.计划安排
1.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于3月2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重新学习辅导安排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组班要求:原则上专业课报名人数超过15人(含15人)的组班开课,低于15人的个别辅导;公共课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组班开课,低于30人的个别辅导。
四.辅导方式及辅导时间
1.辅导方式:线上辅导+两次线下集中辅导。
2.辅导时间:第5-12周(2025年3月20日-5月9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安排教师依据重新学习课程大纲进行命题,并于4月23日(第10周周三)前将试卷交到教务处。
2.两次线下集中辅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各单位要加强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按线上教学要求每周一统计汇总上周教学运行情况并报教务处。
闽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4日